塞舌尔群岛位於印度洋内,由一百多个有名称的岛屿组成,大多数岛屿位於南纬四至五度。塞舌尔群岛中最大的岛屿是马黑岛,该岛尽管靠近赤道,它的气候却令人惊异地舒适,不会极度炎热或潮湿。塞舌尔群岛人口约为七万二千,主要是法国拓荒者、非洲奴隶、英国水手及印度、中国和中东商人的后裔。群岛上已发展形成一种充满生气的、具有纯朴温馨、悠游自在特色的多种民族杂居社区。
塞舌尔国际商业部引入一套进步的法律,推动建立海外公司及其它机构,鼓励输入投资。国际商业公司法(1994年)与巴哈马群岛的国际商业公司法非常相似。它为国际公司提供公司利润及资本增值免纳塞舌尔本国税项的待遇。塞舌尔国际公司的独有的特点之一,是一家国际公司可以用大多数的国际语言注册,而且可以使用表示有限责任的任何词语后缀。
塞舌尔公司如何命名
塞舌尔公司名称一般以Limited, Corporation, Incorporated, Société Anonyme (S.A)』或其缩写结束。也可以采用『BV, GmbH, 及 SARL 等作为结束词。
离岸公司公司可以选用任何语言来命名。但是,如果选用英文或法文外的第三种语言命名,该名称必需附加英文或法文译名,并可以把中英文公司名称载于公司注册证书
塞舌尔公司名义及实际资本
名义资本一般为US$100,000,此亦为最底政府规费的最高名义注册资本。名义及实际资本皆可以采用任何货币。最少实际资本一般为一股;股份可以有或没有面额。
塞舌尔公司注册规定
国际商业公司必须委聘个人或法人董事和股东最少各一名。董事和高级职员均不需担任股东,而股东、董事和高级职员均可以是任何国籍人士,而且可以居于任何地方。公司不一定要委聘公司秘书,但当地公司习惯委任一名公司秘书,而公司秘书可以是任何国籍人士,而且不一定要居住在塞舌尔。公司必须在塞舌尔设注册办事处和注册代理人。当地法例和公司文件以英文或法文编撰,如需要以其它语言编撰有关文件,则必须递交文件的英文或法文译本。